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周恩来访问亚洲六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 时间: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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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0年春,周恩来总理和陈毅副总理访问了缅甸、印度、尼泊尔、柬埔寨、越南和蒙古6国。当时中印边界第一次武装冲突刚刚过去,国际上对中国不友好的各种势力都企图乘机挑拨中国同邻国的关系。周总理通过这次访问,充分表达了中国愿意同自己的邻国睦邻友好的真诚愿望。在周总理访问尼泊尔期间,双方签订了中尼和平友好条约,并且交换了中尼边界协定批准书。在访蒙期间,双方签订了中蒙友好互助条约、经济援助协定和科技合作协定。


图片来源:中国民航报社

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

周恩来总理乘民航飞机离京,应邀前往越南、印度、缅甸、巴基斯坦等亚洲国家进行友好访问。

1954年6月25日至29日,周恩来应邀先后访问印度和缅甸,发表中印、中缅两国总理联合声明,宣布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中印、中缅关系的基本准则。


资料图:1954年6月28日至29日,周恩来访问缅甸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历史意义

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提出,对新中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它是新中国在国际舞台上开展活动,突破美国的孤立和遏制政策,扩大对外交往、参与国际事务的有力武器。1955年4月在印尼万隆召开的亚非会议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反对殖民主义、争取民族独立,会议的发起国热情邀请新中国派代表团参加。但是,美国为了阻止亚非会议的召开,同时为了阻挠新中国参与国际事务,污蔑中国要“夺取亚非世界领导权”,已经对远东“构成了迫切的威胁”,并煽动有的亚非国家利用会议反华,妄图在亚非国家中孤立中国。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派出以周恩来为团长的代表团参加会议。周恩来在会上发言,本着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精神,主张求同而不立异,提出意识形态和社会制度的不同并不妨碍亚非国家求同和团结,并明确表示中国准备在坚守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与亚非各国建立和发展正常的关系。周恩来的主张,得到与会大多数亚非国家的尊重和赞同,一举改变了一些国家对新中国的偏见。这次会议通过的宣言,提出处理国际关系的十项原则,包含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主要内容。这次会议后,中国同亚非国家的关系,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文章来源:

周恩来总理乘民航飞机离京,应邀前往越南、印度、缅甸、巴基斯坦等亚洲国家进行友好访问(caacnews.com.cn)

党史上的今天6.25 |周恩来应邀访问印度和缅甸(thepaper.cn)

党史百问| 如何理解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战略意义和历史贡献?_共产党员网 (12371.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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