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发展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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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经济学哲学分析

  • 时间:202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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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它的社会发展走什么道路?这个关系到党和国家命运的问题有待实践的回答。

从上世纪50年代中期起,我们党经历了“实践、选择、再实践、再选择”的长过程,到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才按照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原则作出决断:扬弃“传统社会主义”的道路,开辟出基于对“现代社会主义”的新理解和对中国特殊国情的新认识的新的发展道路。1982年党的十二大,将其定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从1982年到1992年,我们党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制和发展模式作了艰难的探索。中间经过1989年春夏之交的“穿西装、举自由女神像的红卫兵运动”和这一风波结束后的“左的思想”的回潮和咄咄逼人,终于在邓小平年的“南方谈话”中作出了既反对“左”又防止右的历史性结论——以“社会主义本质论”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改革经济政治体制相结合的路线,发扬既大胆试验闯关、又不断总结经验的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创造精神,同年举行的党的十四大,依据邓小平“南方谈话”精神,解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中最重要的问题——“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改革的目标模式”。这个选择和决策写入了《党章》,1993年又写进了《宪法》。

然而,从1992年到现在,关于中国走什么发展道路的争论却没有停止过,它不时地通过各种方式表现出来。2010年7月20日,报上发表一篇文章说:中国所有制改革存在尖锐的意见分歧。一种观点认为:必须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决反对私有化思潮的误导;反对的观点认为:公有制经济产权不清,效率低下,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应当彻底推行私有化,使国有企业完全退出竞争领域,同时加快垄断性国有企业的私有化进程,造就所谓“真正的市场经济”。此文说明:在中国,是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西方化、私有化的道路的分歧是公开的,过去存在、今天存在、今后还将长期存在。经济与政治是联系着的,经济上主张私有化的,政治上必定主张所谓“民主化”,这更不是秘密。2010年,报上又有一篇文章披露说:西方人和国内一些人认为:“中国模式就是被操纵的市场经济加专制政体”,“中国的改革是远未完成的‘过程’”,中国必须另辟改革之路,其“目标是拓展市场机制,西化政治体制。因此,过去和现在的所有问题都被归结为:市场机制尚待扩展,政治体制尚待西化。”由此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一直在受到“抬着自由女神像”的人们的公开挑战,也被“左”的思想和政治主张不断冲击。对于这一中国发展道路之争的是非曲直,不但需要作出政治判断,尤其需要进行学术分析。本文愿意对发展道路分歧的经济学哲学原因作一些分析,与我国学术界的同仁共同探讨。

一、在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现实基础问题上,分歧在于是否承认中国国情的中介过渡性

对于一个转型国家的道路选择,其选择者是否尊重国情以及怎样认识国情,是决定他们如何选择的首要因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择定是以科学认识并准确把握中国国情为基础的。与此相反的“西化”选择和保守主义选择都是漠视国情研究的。“西化论者”甚至对讨论国情问题一触即跳,在他们看来,西方制度和价值观具有不允许置疑的“普世性”;它在中国的搬用,是同国情无关的。由此可见,所谓中国发展道路之争,首先就是国情认识之争,在哲学上,则是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和观念论的思维方式之争。因此,对于中国发展道路之争的经济学哲学分析,首先必须围绕国情问题展开。

根据毛泽东在《中国革命战争的战略问题》一书的国情分析,也根据他在《新民主主义论》一书的制度建构设想,笔者在20年前发表了《试论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基本规律》一文,明确提出:中国自1840年后演变成“中介性社会”,直到现在仍然如此;所谓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就是中国中介性社会的新阶段。

                              图1战争革命的中国战略问题(图片来源:学习强国)

此议在哲学界应者寥寥;在经济学界无人问津。我在这里所说的社会形态的“中介性”,其含义要广泛得多,其意蕴也要深刻得多。笔者要指出:“中介”是黑格尔提出的哲学范畴,它的最简洁的定义是“事物诸方面联系的间接性”。这里所说的“联系的间接性”,包括:1.结构联系的间接性——矛盾着的对立面通过“自身的他者”而回到自身,这是一种结构联系的间接性;2.动态联系的间接性——矛盾运动从“肯定”经过“否定”达到“否定之否定”,这是一种动态联系的间接性;3.矛盾双方经相互渗透造成“亦此亦彼”环节而居间联系的间接性。在实践上,这是最具方法论意义的“中介”。正如恩格斯所说,辩证法“除了‘非此即彼’,又在适当的地方承认‘亦此亦彼’!”“僵硬和固定的界限是和进化论不相容的”。无脊椎动物演化为脊椎动物,经过脊索动物的中介;鱼演化为两栖动物经过蝾螈这样的中介;猿演化为人经过猿人的中介,等等。近代以来,当西方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而东方各国仍持存着封建主义制度,资本主义自发扩张,强行进入前资本主义各国,从而产生同自然界相同的现象——形成了既持存着封建主义又产生了资本主义的“中介性国家”。中国是其中最大的一个。我所说的“中介性国家”同刘易斯所说的“二元性经济”有很大不同。我的判断以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为基础,刘易斯顶多只谈了其中的生产方式。我所说的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中介性,以生产力的中介性为基础,分析生产方式的中介性、经济关系的中介性、上层建筑的中介性,从而指明:中国社会整个儿地成了半儿是封建主义、半儿是资本主义的“半型社会”。叫它做“二元结构性社会”亦可,但不如叫“中介性社会”来得确切,因为这个“二”是“亦此亦彼”的中介性的“二”。中国的实际情况也正是如此。

中介性社会必定具有过渡性。因为一般地说来,“亦此亦彼”的“此”的一面和“彼”的一面在结构上是不均衡的,在动态上就是“此”长“彼”消、向前发展的。社会的实际情况就是如此。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中介性,就是现代生产力和传统生产力的二元并存,前者的发展就意味着后者的消减,意味着社会现代化的逐步实现。随着社会生产力的这样的发展,生产方式的中介性、经济关系的中介性、上层建筑的中介性也会逐步消解。中国的历史已经告诉我们,中介性社会的过渡是分阶段展开的。旧中国是“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中介性社会”,经过新民主主义革命,它演变为“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二者均为中介性社会,但前者是阻碍生产力解放的,后者却实现了生产力的解放;前者的二元——封建经济关系和官僚资本的经济关系,都是生产力发展的障碍,后者的二元——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都是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就是说,中国经过一场伟大的革命,以一个新型的“中介性社会”来取代一个旧的“中介性社会”,或者说,一个失去进步性的“中介性社会”质变为(过渡到)新型的“中介性社会”。1956年,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历史阶段。当经过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几乎一统天下的时候,毛泽东以及中共中央的其他领导人都不同程度的认识到,就中国社会生产力的中介性和继续解放与发展的要求来说,必需实行“新经济政策”,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的同时,适度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和个体经济。此后经过22年的曲折,终于把取代“新民主主义社会”的社会阶段定位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它是中国近代以来的第三个“中介性社会”,这个社会历史阶段的二重性还在于:它是既承认社会生产力和社会结构的一定中介性,又将最终消解这种中介性作为目标的社会阶段。

回顾这170多年的历史过程,考察其社会进步的实践主线,我们可以这样概括,近现代中国社会运动的基本轨迹是:从封建社会解体到社会主义社会的建成,实际上也必然地经过三个“中介性社会”的逐次过渡。从半封建半资本主义的旧社会,过渡到半资本主义半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再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过渡到社会主义占主体地位同时仍有资本主义与之共存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再经过这一阶段的现代化建设和对社会中介性的消解,达到比较成熟的社会主义社会。笔者在1996年完成一项国家资助课题、撰写并出版了《19—21世纪中国的命运——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基本规律研究》一书(南京大学出版社年出版)。在这部书中,笔者把前述“轨迹”因其具有相对的客观必然性而认定为“中国近代以来社会的中介过渡规律”。

这种近现代中国社会运动具有“中介过渡性”的论述,在国内马克思主义思想界已经有了共同的认识。在1997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大上,江泽民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作了九个“逐步转变”的结论。其中包括:它是“主要依靠手工劳动”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工业生产方式仍然并存,并由前者“占很大比重”的结构向“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工业化结构“逐步转变”的历史阶段;它是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的交换方式和市场经济的交换方式仍然并存,并由前者“占很大比重”的结构向“经济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结构“逐步转变”的历史阶段;它是过去阶段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向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为制度基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变”的历史阶段。在这里,“逐步转变”的哲学含义就是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开始时期的经济社会的中介结构,向消解其中介性而在其最后时期实现社会经济的一元性的“中介过渡”。

上述中国近现代社会及其运动存在着中介过渡性的论述,是反映中国的客观实际的,是辩证地揭示其固有运动的,是被长期的革命、建设实践证明了的。中共中央选定并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基于对中国近现代社会运动的“中介过渡”的规律的科学认识的。不同意以致反对走这条道路的人们,包括主张中国西方化、私有化的自由主义者或社会民主主义者,也包括“左倾”的传统的社会主义者,他们殊途同归,犯着共同的错误:第一,都不了解中国现代社会的至今仍存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的中介性,和以此为基础的经济关系、交换方式的中介性。正因为这样,他们或者急于实行“私有化”,或者要求回归“公有化”,二者都没有社会结构中介性的思想。第二,都不了解中国近现代社会的中介过渡的三个形态中,均包含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经济关系,均发挥其促进生产力发展的积极作用。正由于此,中国才得以超越一个独立的资本主义历史阶段的“替代性”原理。自由主义者们要求重新进入独立的资本主义历史阶段,传统社会主义者们则要求在中国消灭资本主义,顶多留条资本主义的“尾巴”,二者都没有中国近代以来社会具有中介过渡性的思想。第三,都不了解仍具中介过渡性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的社会化虽已占据主体地位却尚未完成,在生产社会化的基础上和过程中,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并存具有不可避免性。作为全民所有、国家管理的经济,它在一定的领域内更能适应生产社会化的需要,而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经过股份制的发展也能在其他的领域内适应这种需要。自由主义者坚持去掉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一元,传统的社会主义者坚持去掉资本主义经济的一元,二者都没有同一社会化生产力可能建立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生产关系的思想。

二、在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可能性空间问题上,分歧在于是否看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可建构性

上面,我们对中国国情的中介过渡性作了经济学哲学分析,指明:当代中国究竟是把握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具有中介过渡性特征,从而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还是不研究、不承认这一国情特征,或者走全盘私有化的自由主义道路,或者走全盘公有化的传统社会主义回头路,是中国发展道路选择中的首要问题。在这个选择的竞争中,有一个中心环节,这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是否可以结合和如何结合的问题。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同市场经济运行机制是能够结合、必须结合的。而全盘私有化和全盘公有化这两种选择,都否定这种结合的可能性,差别只在于:前者主张“要市场经济,不要社会主义”,后者主张“要社会主义,不要市场经济”。对于这个攸关中国道路选择的分歧见解,需要作经济学哲学分析。

这种分析首先应当是历史的,并且从学术史的分析开始。早在上世纪20年代,欧洲经济学界就讨论过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问题。以奥地利经济学家路德维希·冯·米塞斯(Ludwig von Mises,—1973)为代表的自由主义者们,断定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是绝对排斥的。米塞斯在1920年发表《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计划》一文,又在1922年出版《社会主义》一书,论述了持此种“断定”的理由:“社会主义”是实行中央计划的制度,而这种制度是无从进行“经济计算”的。确实,当时的马克思主义者,断定社会主义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制度,认为扬弃资本主义就必然同时扬弃市场经济。列宁在十月革命胜利后的初期,面对贫弱和混乱的经济,决定推行“新经济政策”,在经济关系上承认多种所有制,发展“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机制上,利用商品货币关系。但是,在列宁的观念上,仍肯定社会主义的经济是“产品交换”的经济;利用市场和商品交换就是利用资本主义,这只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措施。后来,苏联实行“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亦即“局部市场经济”。东欧一些学者,以波兰经济学家兰格(Oskar Lange,1904—1965)为代表,为了解答米塞斯问题即回答社会主义无从实行“经济计算”的责难,推出中央计划机构“模拟市场机制”,通过反复修订生产资料价格,来制定一套“均衡价格体系”,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但实践上,没有取得成功。于是,米塞斯得出结论:“人类必须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中作出选择。他们无法通过选择一条‘中间道路’,或者是任何其他命名来避免在这两个选项之间作出选择”。而“市场经济是在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基础上进行劳动分工的社会系统”,它就是“通常所说的资本主义”。今天我们怎样认识米塞斯批判?笔者认为:就他看到了中央计划经济的历史局限性而言,有其合理性;然而,他把中央计划经济看做是社会主义的不变属性,未能看到资本主义的历史演变将为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的结合创造历史前提而言,它如今已变成陈旧的经济学观念。

1978年之后,中国对于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关系,进行了全新的探索。邓小平率先提出:计划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市场经济也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确认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二者结合的可能性和不能不加以结合的现实性。这是“米塞斯命题”的反命题。“米塞斯命题”是这样说的:“市场经济,或通常所称的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经济是相互排斥的。这两种制度的混合物既是不可能存在也是无法想象的”。而“邓小平命题”则指出:市场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混合”是可能存在的,完全可以想象的,并且正在中国逐渐地变成现实。

“邓小平命题”是可以论证并证明的吗?作为政治家,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构的可能性,作了历史的考查和逻辑的分析。就历史考察而言,他认为:市场经济是历史地发生和发展的。它在“封建社会时期就有了萌芽”,然后产生“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它会延展到社会主义社会中。就逻辑分析而言,他实际上提出了两“论”:第一是“手段论”。他多次说:计划和市场相对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目的来说,都是“手段”。这在实际上是用实践论的思维方式来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第二是“非制度性范畴论”。在历史的演变中,市场经济先后存在于三个社会形态中,可见,它并不专属于某一社会形态。据此,党的十四大把“市场经济”范畴理解为“非制度性范畴”。依据这个论述,考虑到此种现象在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们思想中普遍存在的情况,我把“类非制度性范畴”称为“中性范畴”,而把“类制度性范畴”称为“极性范畴”。“中性范畴”和“极性范畴”的成对范畴具有普适性。把“市场经济”范畴看做是“中性范畴”,借以讨论有关原理,这在实际上是用辩证论的思维方法来观察和解决问题。问题在于:这样的分析还不是经济学分析,不是从资本范畴的演化和市场经济的变异来寻找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历史地结合的原因。本文想要作这样的经济学分析。

我们先来看“资本”范畴自身的历史演化。作为由私人占有、能够购买生产资料和劳动力,将二者投入生产过程而实现增殖,其剩余价值为资本占有者所占有的一定量货币,“资本”是适应生产社会化而产生的,又是随着生产社会化的扩大和加深而演变的。“资本”有两种可能的演变,一是“资本积累和集中”,“资本积累”是单一资本的不断将剩余价值转化为资本的“滚雪球”的过程“资本集中”则是“已经形成的各资本的积聚,是它们的个体独立性的消灭,是资本家剥夺资本家,是许多小资本变成少数大资本。”二是“资本联合”,它是多份“私人资本”联合为股份制的“社会资本”的过程。如果说资本积累和集中,加剧着资本和劳动的矛盾,那么,资本联合则显示出资本和劳动矛盾的缓解和最后解决的可能性。事物的辩证法就是这么有趣,又是这么神奇。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中,创造性地论述了“资本联合”的革命意义。他首先指出:以股份制形式实现的资本联合“使资本直接取得了社会资本(即那些直接联合起来的个人的资本)的形式,而与私人资本相对立,并且它的企业也表现为社会企业。这是作为私人财产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扬弃”即辩证的“否定”,亦即局部的质变。股份制引发资本主义社会的局部质变,这是多么严重的变化呀!他更进一步指出:资本联合的股份制,不仅已经引起资本主义社会的局部质变,而且它将最终引发资本主义社会向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本质变。马克思的原话是“资本主义的股份企业,也和合作工厂一样,应当被看做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转化为联合的生产方式的过渡形式。”就是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将通过股份制质变为社会主义生产方式。

马克思之后,资本联合有了新的发展。据我的观察,19世纪晚期到如今的120多年中,资本联合经历了和经历着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它产生到1945年,那是私人资本家的资本实现联合的阶段。所谓“股份公司”就是资本家们的合作的公司。第二阶段从1945年到现在,特点是随着生产力的长足发展,劳动者收入的大幅提高,股份经济的规模扩大,劳动者将其收入的一部分转化为投资,从而使新的资本联合演变成为一种二元结构,即成为资本家的私人资本和劳动者投资转化成的资本的二元联合。有材料显示:英国的股民,从1979年的300万人,上升到1998年的万人;美国的股民,到1998年已有6500万人。资本联合的第三阶段正在萌芽。这就是产生越来越多的“没有资本家控股的资本主义企业”。例如,生产公共产品的美国电话电报公司(ATT),早在1996年就有230万以上的人拥有该公司的股票,总值在1000亿美元,其中,没有一个人拥有的股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1%。如此分散的所有权是公共所有公司的典型情况。又如,生产非公共产品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的韦尔钢铁公司,由于经营不善而面临倒闭。它的1万名职工用亿美元买下了这家企业,并且经营成功,从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雇员拥有股票计划”的实现者。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趋势来看,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这样的企业,从而形成股份制的新的二元结构:一元是资本家控股的资本,另一元是无资本家控股的资本,并且后一元将逐步占据优势地位。到这时,资本主义制度从根本上被扬弃将是人类面临的直接前景了。

资本的社会化不但会开辟西方资本主义制度质变的前景,而且在以下两个方面促成现实社会主义的合规律变革。第一,现实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中的公有制,可以有三种实现形式:一是生产公共产品的国有经济或国家控股经济,二是没有资本家控股的民营股份经济,三是各种合作的民营经济。第二,现实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的社会制度。这种结合的可能性和现实性都是由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其创设历史前提的。我把市场经济只同资本主义私有制结合逐渐演变为同社会主义公有制也能够并必须结合的过程,称为“市场经济的中性化”。

在西方经济学的一些论著中,给“市场经济”范畴下的定义都断定它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我们从斯蒂格利茨对于市场经济的描述中看到西方经济学的一以贯之的观点。他说:“现代经济对私有市场的信赖可以追溯到亚当·斯密1776年的杰作《国富论》,他认为,市场刺激他们的利己心,我们不说唤起他们的利他心,而说唤起他们的利己心的话。不说自己有需要,而说对他们有利。虽然斯密以后,经济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但他的基本观点仍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今天的经济学家强调现代经济中私有厂商的核心地位”。按此,私有生产资料是从古典到现代的“市场经济”范畴的内在规定。在这里,举日本一本词典对“市场经济”的界定,它说,市场经济制度有三项原则:1.私有财产制度的神圣不可侵犯;2.契约自由的原则;3.自我负责的原则。但是,“市场经济”的定义,在股份制经济出现以后,逐步发生了变化。因为“市场经济”开始不再专属于私有制。我国2002年出版的《辞海》就把“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作为“市场经济”的首要特征,而不是以私有制为其特征。因为不但在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中的“没有资本家控股的企业”本身已经不是私有制经济;而且资本主义股份制企业的所有权二重化,也为市场经济同公有制经济接轨创造了条件。现代股份制企业面对一个巨大的矛盾,这就是最终所有权实际的多元性(按:美国ATT有230万人持股)和企业管理必有的一元性。这个矛盾怎么解决、如何统一?实践使人们找到了办法,这就是把所有权二重化,构成“产权结构”。一重,最终所有权建立票决制度;一重,从最终所有权的票决中派生法人财产所有权(处分权);二者确定“委托——代理”关系。这个产权结构,从公司治理的角度看,就是“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有了这个治理结构,代表公司与其他公司在市场上交易的是企业的经理层,而不是多元的最终所有者。这样,市场交易中,最终所有者是国家、集体、合伙人还是家族,是可以不问的。也就是说,有了所有权的二重化,社会主义公有制企业或企业集团,就可以实现跟市场经济的接轨。我们把这个市场经济只跟私有制结合,发展到既可与私有制结合、又可与公有制结合的过程,称为“市场经济”范畴的“中性化”。从邓小平的“手段论”和“非制度范畴论”的现象性理论,深化到经济学的“资本社会化”和“市场经济中性化”的本质性理论,中国政治家与学术界联手,论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合理性,也论证了在当代中国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可能性。

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抉择思路上,分歧在于是否遵循实践论的思维方式

在上面的两个问题中,我们首先讨论了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客观根据,指出:对于中国国情特别是它的经济结构,必须作“中介过渡性”分析然后我们又讨论了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中心环节,论述了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资本社会化”和“市场经济中性化”前提,或者说在阐明了在不超越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可能性。在第三个问题中,合乎逻辑的是,我们要讨论在上述客观根据的硬约束之下,充分利用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可能性,如何实际地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来。我们的答案是:中国人民是遵循由毛泽东提出并实际地运用、邓小平发展并作了深刻说明的“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在总结1949—1978年的29年艰难探索实践的经验的基础上,通过1978年到2010年的32年的改革开放创新的实践而实际地走出来的。

笔者认为,所谓“实践论的思维方式”,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的世界观,特别是它的实践论的历史观在思维过程中的实际运用。因此,必须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它同以下两种历史观是有原则区别的:一种,把人类历史了解为同人的活动无关的绝对客观的过程,把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了解为同人的实践无涉的绝对先在的规律,这是机械论的历史观,而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论的历史观。从这种伪“唯物史观”出发,可以得出中国特色的革命、建设道路是一条“反马克思主义”道路的荒谬结论。查一查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就可知其错在何处。马克思恩格斯说:“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马克思又说:“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但是他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并不是在他们自己选定的条件下创造,而是在直接碰到的、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这样,人类社会和它的各个历史阶段、各个民族地域的发展规律就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另一种,把人类历史了解先验观念的逐渐实现的历史。从黑格尔的历史是“自由”概念逐渐实现的历史的哲学论断,到现代自由主义的“历史终结”于西方“自由”概念已经达到的现实的政治幻觉,都是唯心历史观。

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还是借口西方价值的普世性而要求选择无中国特色的西化的自由主义的道路,或者借口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神圣性而要求选择无现代特征的准“苏联模式”的道路?这里,存在着坚持实践论的哲学思想还是坚持观念论的哲学思想的根本分歧。事实是明显的。要中国走自由主义道路的人们,是把产生于西方资本主义长期实践发展中的第二性的“自由”、“民主”的观念,脱离其由与产生的社会实践母体,抽象去它的历史具体性,看做是无母体的第一性的“绝对观念”,然后说:中国人要做和能做的只能是将这一绝对观念的“受精卵”拿来孵化出酷似西方社会的中国现代社会。这是一种康德式的“先验唯心主义”,或者是黑格尔式的“绝对唯心主义”。按照这种观念论,作为现代化事业出发地的中国“中介过渡性”国情是不存在的,作为中国人民历史地形成的民族独立富强、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追求是不存在的,中国人民的实践主体地位也是不存在的。中国人民及其执政党,不需分析自己实践的客观可能性空间的边际和结构,无权作出既合乎中国国情、又合乎人民价值要求的方向、道路、战略选择,不必听取实践检验的呼声,只要朝着欧美榜样加紧西化就万事大吉了。作为传统社会主义的教条化的“左”的思想,虽然在结论上同自由主义思想各处极端,但哲学思想上也是一种观念论。他们所依循的传统社会主义三大原则——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产生于马克思恩格斯对早期资本主义的基本矛盾的分析。到了现当代,资本主义社会发生很大变化,正如我在前面分析的,它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诞生创造了前提,作为现代资本主义的相应物,现代社会主义有了新三大原则——以股份制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行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新条件下把原来的原则神圣化,将其奉为“绝对观念”,这仍然是一种观念论。

文章来源:学习强国——《中国发展道路选择的经济学

哲学分析》

https://www.theorychina.org.cn/c/2023-09-01/1480070.shtml



最新评论
已发布 3
发表评论
  • 梁泰进
    从经济学角度对中国发展道路选择进行分析,有助于深刻理解资源配置方式在中国的演变历程。
    发表于 2024-12-18 15:33
  • 郭祯禧
    已学
    发表于 2024-12-12 13:43
  • 郭丝雨
    大胆尝试
    发表于 2024-12-11 1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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